杭州普法宣傳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9-10 瀏覽次數:118
杭州警方依法處置三起擾亂公共秩序的網絡謠言
案例一
依法查處華某某編造“西湖區(qū)成為杭州唯一雙減改革區(qū)"網絡謠言
2024年1月11日,華某某在某平臺發(fā)布“西湖區(qū)成為杭州唯一雙減改革區(qū)”的文章。經向杭州市教育局核實,系混淆概念,為不實信息。經查,華某某為博取關注、吸引流量,編造“西湖區(qū)成為杭州唯一雙減改革區(qū)”的謠言信息引發(fā)網民關注討論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。杭州拱墅警方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,對華某某處以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。
案例二
杭州警方辟謠拱墅萬達殺人事件
“拱墅萬達金街那邊殺了三個人”、“拱墅萬達今天大早上殺人了”等謠言在網上傳播,引起網民關注。
經核查,2024年7月10日16時許,譚某尹(男,25歲)因瑣事與沈某洲(男,49歲)在祥符街道萬達金街一餐飲店內發(fā)生口角,沈某洲隨手拿起店內菜刀與譚某尹相互搶奪時,造成譚某尹手掌等部位輕微劃傷。民警接警趕到后,及時將譚某尹送醫(yī)治療,并當場控制違法行為人沈某洲。目前沈某洲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該案后被網民潘某宇(男,28歲,某公司職員)為博取眼球杜撰編造不實信息,并在網上傳播,目前潘某宇已被我局傳喚并將依法處理。
案例三
杭州警方辟謠“街道存疑似涉黃場所”:造謠者被查處
3月27日,杭州臨平區(qū)警方通報,“喬司街道某地存在疑似涉黃場所”的不實信息在網上流傳,經查,網民編造虛假地址信息并關聯(lián)互聯(lián)網疑似涉黃場所視頻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
提醒
互聯(lián)網不是法外之地,網民應保持理性思考,增強防范意識及信息甄別能力,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。